
#IGSF#
自2009年以来,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International Graduate Scholarship Fair,简称IGSF)已连续举办15届。该活动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办,为近300所国外知名院校和我国7万余名学生搭建了多元化学术交流平台,同时促进了国内外高校研究生以上层次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大学介绍
阿尔伯塔大学(University of Alberta),坐落于加拿大埃德蒙顿,是加拿大最大的研究型大学之一。该校成立于1908年,在地球科学,石油化工,化学,商学,人工智能,生物医学等学科均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参会安排
该校预计参加北京、南京、成都及广州四站活动。具体为:

奖学金项目介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联合资助优秀中国青年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
1、协议内容/2024年入学为例
◆ 选派名额:不超过50人/年
◆ 选派类别: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30人/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年
◆ 资助期限:
攻读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不限
◆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阿尔伯塔大学提供在外学习期间学费资助,并尽可能通过助教或助研等职位提供其他经济资助。
2、申请条件/2024年入学为例
◆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选拔对象: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在阿尔伯塔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自费在阿尔伯塔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阿尔伯塔大学在读证明,并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申请时须已获阿尔伯塔大学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的邀请信;须已获得阿尔伯塔大学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 申请人须满足阿尔伯塔大学的相关英语水平要求,同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以下英语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参加由阿尔伯塔大学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由阿尔伯塔大学单独出具英语合格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阿尔伯塔大学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iBTHome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校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 本奖学金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6.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3、申请流程
◆ 申请人向阿尔伯塔大学申请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提名
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应按照阿尔伯塔大学要求,在校方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自行完成阿尔伯塔大学申请程序,获得校方入学通知书及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获得阿尔伯塔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的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奖学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 申请人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后,应按照受理单位要求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意向学生可扫下文二维码报名参会,现场与阿尔伯塔大学国际招生负责人面对面咨询。

2024年IGSF期待与你相遇!
※内容仅供参考。如申请,请关注官网最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相应项目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