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自费出国留学机构(教外综资认字[2000]2号)。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隶属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操作流程,坚持诚信原则,注重收费的标准化及过程的透明化。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十年来已与全球近百个教育机构及知名大学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目前的出国留学项目已覆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荷兰、西班牙、阿根廷、意大利、波兰等主要留学目地国家,并已帮助众多国外院校与国内高校建立合作项目。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始终将学生利益置于首位,以“从东方走向国际,安心去留学”为行动口号,通过提供专业的留学服务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拥有一支坚定、团结、高素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经历,大部分咨询顾问还具有国外留学经历。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始终坚持“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服务宗旨,不断地开拓创新,用诚信、责任心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来帮助有志出国的莘莘学子达成留学梦想,打开美好人生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