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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部门简介 > 中澳合作办
 
办公室职能
  中澳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办公室(简称CSC-IDP办公室)是由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CSC)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简称IDP)共同出资成立,主要承办自费留学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项业务的留学中介机构。CSC-IDP办公室兼容了CSC与IDP的两方面优势,现已与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以及国内多所高等院校开展了大学预科合作项目,皆在向中国广大留学生提供一条高质量的赴澳留学渠道。
  同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澳洲部,也设在CSC-IDP办公室内,主要承办自费赴澳留学项目,包括免费申请澳洲院校以及提供赴澳签证服务。澳洲部凭借着IDP在院校申请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以及在澳洲使馆的良好信誉,为有志赴澳留学的中国学生提供了优质可靠的服务。

合作背景
 1.合作时间:
  2004年2月,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正式签署了中澳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项目协议。根据该协议,2004年4月,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北京艾迪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代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国际教育开发署,共同投资成立了“中澳教育合作与人才培养办公室”(简称CSC-IDP 办公室), 开始了澳大利亚大学预科在中国推广的准备工作,并同时承办自费赴澳留学项目,旨在向广大留学人员提供高质量的赴澳留学渠道。
 2.CSC简介:[浏览该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 是教育部直属的非营利性机构,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和管理工作,同时致力于促进和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教育、文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基金委受中国政府委托负责政府奖学金的管理工作。
  基金委的任务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3.IDP 及IDP China简介:[浏览该网站]
  澳大利亚教育开发署(IDP)始建于1969年,是经澳大利亚政府审批并注册,由澳大利亚38所大学共同拥有并参与管理,有1000多所大专技术及中等会员院校的非盈利性国际教育促进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受38所大学和其他会员院校的委托,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和教育培训活动,并招收海外学生。IDP的总部设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在全球设有九十多个办事机构。在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IDP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教育界以及民间组织建立了良好紧密的合作关系。澳大利亚大学海外学生约1/3是通过IDP招收的。北京艾迪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Beijing IDP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 Co.Ltd)是IDP授予和指定的中国区总代表和管理机构(IDP China),也将为中国学生提供赴澳留学权威、安全、公平的服务。
 4.东方国际简介:[浏览该网站]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东方国际”)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教外综资认字[2000]2号)、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首批获得国家三部委资格认定的从事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的具有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国家级权威中介机构,具备完善的项目管理和服务体制,其宗旨是“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作为国家级的国际教育交流和服务机构,东方国际始终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高标准、规范化的管理和专业运作。为了提高工作质量,东方国际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为顾问,沿用了严谨、规范的专家评审制度,为奖学金项目及国外合作伙伴选派优秀人员;东方国际还十分重视在建立合作项目时,积极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到目前为止,东方国际已与国外五十多个教育机构、组织和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丹麦大学校长联合会、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以及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意大利、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乌克兰、俄罗斯等二十多个国家的百余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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